市场监管总局制修订7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并公开征求意见


为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历年监管情况和标准最新发布实施情况,制修订了7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下载《意见反馈表》(附件2)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chouchachu@samr.gov.cn

邮件主题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11),并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24日。

 

附件:

1.79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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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5月18日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