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项国家计量基准废除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废除4项国家计量基准。详情如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除部分国家计量基准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废除“光度副基准装置”、“3cm功率基准装置”、“5cm热噪声基准装置”、“(10~10-6)lx弱光光度基准装置”等4项国家计量基准,撤销原国家计量基准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废除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