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继续教育相关重要方案发布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关于发布《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方案(第3版)》《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备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认证人员: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规范认证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关于调整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安排的通知》(中认协〔2023〕1号)调整了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要求,现将《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方案(第3版)》(见附件1)和《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备案实施方案(试行)》(见附件2)予以发布,并于2023年3月28日起实施。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一、协会综合服务平台“继续教育面授课程备案上报”功能将于3月28日启用,原“机构自培训课程结果上报”功能将于4月15日关闭。二、3月28日前机构已组织完成的继续教育培训,应于4月15日前在综合服务平台中完成结果上报。完成结果上报的机构自培训课程和协会组织的课程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为年度确认或再注册申报时的继续教育课程使用。三、已注册的正式及以上级别的认证人员应按照注册准则要求在每个注册年度内完成相应年度确认,逾期系统无法上报。未按要求完成年度确认的,将无法进行再注册。联系电话:010-82262010010-82261931010-82261713
附件:1.《认证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方案(第3版)》2.《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备案实施方案(试行)》
中国认证认可协会2023年3月23日


来源:中国认证认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