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认证机构超范围认证审核,被罚50000元

日前,信用中国公示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XXXX认证有限公司在认证活动中存在超范围认证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5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

此前此公司因“专职认证人员工作履历造假”(现已修复),受到行政处罚,处罚金额3万元。

行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丰市监处罚﹝2023﹞2XX号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4-21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5.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九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经查:北京XXXX认证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8日为成都XXXX材料有限公司出具中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产品名称: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板。依据标准: T/CECS 10031-2019《绿色建材评价 砌体材料》、CNCA-CGP-13:2020《绿色建材产品分级认证实施通则》。证书编号:L10401XXXA。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6日向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就关于T/CECS 10031-2019《绿色建材评价 砌体材料》范围是否涵盖蒸压加气混凝土板?是否可以依据此标准对蒸压加气混凝土板进行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发出协助调查函。在2022年9月2日收到回复函,标准主编单位经核对认为T/CECS 10031-2019《绿色建材评价 砌体材料》适用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不涵盖蒸压加气混凝土板。2022年10月8日执法人员将相关认证证书以及材料递交并就认证情况请示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10月27日市局回复北京金质华信认证有限公司属于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的行为。所以,北京XXXX认证有限公司存在超范围认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版》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000062XXXX
数据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10000MB166XXXXE

总结:专职人员工作经历造假是大忌,超出认证机构许可范围的活动属违法行为。罚款是小,资质撤销导致一些列的连锁反应才是大,同时企业在开展认证活动的时候,建议收集认证机构的咨询许可,否则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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